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9227.“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表在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就是他们过着一种良善生活之时,他们与主同住。这从“第八天”和“归给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八天”是指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参看2044, 8400e节);“归给耶和华”是指归给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303, 6945, 6956, 8274, 8864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当一个人过着一种良善生活时,他就与主同住,是因为在内义上论述的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这良善时。由于这时此人与主同住,所以“你要把它归给我”表示这些事。人在重生期间有两种状态,第一种就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仁之良善时(参看7923, 7992, 8505-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当一个人进入仁之良善时,他就在天堂,因而与主同住(8516, 8539, 8722, 8772, 9139节)。
有必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是何性质。前面(9224节)已说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则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外在途径在于通过听觉进入记忆,从记忆进入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人的内视。必属于信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是为了使它们可以被引入意愿,从而变成人自己的。通过内在途径从主流入的良善流入意愿,因为意愿是人的内在。来自主的良善在共同边界处,或意愿的外围,与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相遇,并通过与它们结合而使真理转化为良善。这一切发生到何等程度,秩序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此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真理,而是被良善引导,因而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
由此可见,一个人在重生期间,是如何从世界被提升到天堂的。因为通过听觉进入的一切都从世界进入的;被存在记忆中,然后从记忆而来,并呈现给理解力的事物出现在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中。而进入意愿,或属于意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天堂之光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之真理。当这些事物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们就回到世界之光中;但此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这光中。因为之前世界存在于这些事物的每一个里面,但后来天堂存在于每一个里面。这些考虑也表明为何一个人在出于意愿真理,因而出于对它们的仁爱和情感而行真理之前,不在天堂。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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